台中更生團契
 更生團契台中區會時代
  「財團法人基督教更生團契」於民國70年9月29日正式成立,中部地區關心監獄福音工作的士在團契本部的協助下,於民國73年3月13日成立台中區會,多年來本著基督教信 仰「愛不可愛的弟兄與姊妹」的精神,持續關心監獄、看守所、少觀所的受刑人,期 望透過信仰的力量幫助他們更新生命,加強抗拒罪惡的決心,減少再犯率。本會於89年 12月08日與台灣更生保護會合作辦理女性更生人中途之家,提供女性更生人一個重生的 機會、一個安全單純的居住環境,並接受輔導關懷,啟發向善動機重塑良好品格,避免 再犯。
  自87.5.20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佈實施後,我國對於施用毒品者的處置措施主要改變在 於『戒治處遇』課程的實施。希望透過強制戒治的方式幫助其戒除心癮,提高戒毒成效 ,然而遺憾的是至今並未能達到原先的期待與效益,再犯率依然居高。  
  女性更生人中途之家-以下簡稱馨園。以生活公約方式要求團體生活、規範,由社工員 、輔導員視生活狀況做生活輔導,同時以個別輔導及教會聚會來進行心理輔導,期許個 案能重新塑造新生命,更希望基督教的信仰能深入心靈,克服誘惑。中途之家的最終目 標是希望所有個案能回歸社會、正常就業生活、自食其力、獨立更生,本會也積極努力 往者方向前進。

成立財團法人

 總會曾多次要各區成立財團法人,又本會居於與地方公部門互動及資源供應之需要,遂於2006年11月21日召開財團法人基督教台中更生團契區會籌備會, 以台中市忠勇路一住處為事務所及台中縣大雅鄉清泉路一之六三號一住屋,向內政部主管機關申請全國性法人,並議決將本會更名為「財團法人基督教台中更生團契」,會中推選趙令級長老為董事長,另推六人為董事,名單如下:孫瑞廷長老、董月春牧師、梁惠麟長老、陳啟應牧師、施培理牧師、周榮義牧師為董事。

 因總會財產劃分給本會,公文返往作業時間延宕,這期間法人條例更改必須在六縣市有財產者始能申請為全國性法人,致使本會錯失了申請全國性法人之時機。又台中市政府比照台北市辦法,公寓不得設為宗教法人。故於2007年5月14日再次在潮港城開會,以台中縣大雅鄉清泉路之住屋向台中縣主管機關申請財團法人,會中並確認台中更生團契董事會組織章程。

2008年4月11日,台中縣政府正式核准本會設主財團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