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園家規
一、接納須知
1.凡尚有刑事起訴案件者,恕不接納。
2.年齡十八歲以下、五十五歲以上者不宜接納。
3.請先詳閱『管理守則』及相關資料,無法配合者或尚未下定決心遷善者請勿申請。
4.誠實填寫自傳乙份和個人資料表,並提供身份證及出獄(戒治)證明書影印本。
5.經家長提示申請資料、督導約談、主委審核後,認其合適者,得以接納。
6.學員駐進應先受身、心、靈輔導,再輔導就業,並期可適應教會生活。
7.若有傳染病(肺病、愛滋病、---等法定傳染病),應即遷離。
8.暫宿者仍需遵守本家之管理守則。
9.學員收納以3個月為考核期,原則上以一年為限,最長收容不超過二年。
10.繳交保證金伍仟元,經濟困難者另行處理,於學員離開本家時無息退還。
11.為基督而做,願意協助辦公室事務,讓作業順暢。
二、生活守則
『女性中途之家』以家庭式管理,培養身、心、靈全人發展為原則:
1.不准接待男性,亦不可留宿友人。
2.不可說髒話或損人的話,禁止喧鬧,酗酒、吵架等不良行為。
3.檳榔、煙、酒及麻醉違禁藥品一律嚴禁使用。
4.勿將本家電話地址留給人,朋友往來要單純,對外通訊一律使用信箱,本家
通訊處:408台 中市郵政信箱47-41號
5.如需外出或脫隊,須向家長報告及請假、准假後始得離開。
6.不可隨意取用或破壞他人物品,使用前須經物品所有人同意。
7.私人財物或貴重物品,應妥為保管,避免遺失。一概不負賠償責任。
8.按時生活作習,並接受各類課程之操練。
9.個人固定每日靈修進度,養成讀經生活習慣。
10.全力配合團契帶領、定時參加教會生活。
11.為促進家人健康及靈性成長,本家實施『禁煙』,無法履行者,遷離家庭。
12.信仰即是生活、彼此包容、學習肢體關愛。
三、住宿規則
為促進環境清潔及學習良好生活居住習慣,學員均應負起維護家居整潔責任。
1.宿舍設備齊全,勿另添購其他傢俱,如有損壞,需照價賠償。
2.使用收錄音機等電器時聲音勿妨害他人作息,晚間十點三十分關機。
3.晚上十點後,禁止盥洗,洗衣機禁止開啟,以免影響家人安寧。
4.嚴禁放置酒類,等管制藥品及違禁物。
5.室內禁止飼養寵物。
6.不談政黨政治等敏感話題。
7.嚴禁賭博,或私下借貸。
8.保持環境清潔、外出房門服裝要整齊。
9.室內保持乾淨,空氣流通。
10.內務需整齊,寢室內不得吊掛內衣褲。
11.學員床位有異動時,需服從家長決定。
12.節約能源,電源注意開關啟用。
13.廚房煮食過後,務必自行清理,保持整潔。
14.值日生應依值日表盡職。
※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經屢勸導無效後,應即遷離。違規一次扣一仟,違規三次視為屢勸不聽,保證金沒收,應立刻遷離。 |